到了光緒十年(西元1885年),劉銘傳任台灣巡撫時,為加強防務,又聘英籍工程師鮑恩斯修建旗後(碼交)台。
清咸豐十年(西元1860年)天津條約後,清帝國開放五口通商,港口導航設施不足常發生船難事件,原有中國傳統式的燈竿或旗竿已不符時代需要。同治三年打狗港開港即有建造燈塔之議,至光緒九年(西元1883年)始聘英國技師築西式燈塔於旗後山上。據文獻所記載,在當時為磚造的方形塔,見距約十浬,所有的儀器設備均購自英國。
至日治時期,大正七年(西元1918年)日人擴建高雄港,為實際需要乃重修燈塔。新的燈塔在原址上的西南方,塔前仍有一座西洋式白牆辦公室。草坪口尚有一座日晷儀。修建後的燈塔塔身為八角形,至頂部轉為圓筒狀,有陽臺可供遠眺。燈室外面裝玻璃,圓頂口有風向儀,塔身塗白色,頂部為黑色,高達十一公尺,遠望極為明顯。二次大戰略受損害,戰後屢加整修,光力強度為八十萬光燭光。回顧百年來,這座聳立在打狗港口的燈塔,確保航海安全,功不可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