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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
一、資通安全政策
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,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、使用、控制、洩漏、破壞、竄改、銷毀或其他侵害,並確保其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及可用性(Availability),特制訂本政策如下,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:
1.應建立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機制,定期因應內外在資通安全情勢變化,檢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之有效性。
2.應保護機敏資訊及資通系統之機密性與完整性,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竄改。
3.應強固資通系統之韌性,確保機關業務持續營運。
4.應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,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,以提高本機關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,本機關同仁亦應確實參與訓練。
5.針對辦理資通安全業務有功人員應進行獎勵。
6.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。
7.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。

二、 資通安全目標
(一)量化型目標:
1.本局維運之資通系統可用性達99.97%以上。(非預期中斷時數/總運作時數≤ 0.03%)
2.知悉資安事件發生,能於規定的時間完成通報、應變及復原作業。
3.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率及附件點閱率分別低於5%及2%。
(二)質化型目標:
1.機密性目標:維護資料在傳輸、儲存、與處理狀態時,不被非授權人員之存取、使用、或竄改。
2.完整性目標:確保維持資料原來的狀態,只允許有權限的使用者可以修改資料內容。在資料內部與外部均需維持資料的一致性。
3.可用性目標:確保資訊與系統能夠持續營運、正常使用。
4.達成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之要求,並降低遭受資通安全風險之威脅。
5.提升人員資安防護意識、有效偵測與預防外部攻擊。

 

貳、高雄市政府新聞局資通安全維護計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