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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進行式─二十年磨一劍 和發產業園區環保、土地正義新創舉

 

  九大創舉 產業園區新楷模

  高雄近年極力翻轉深受工業汙染的城市體質,因此對於設置「和發產業園區」的肇始規畫,便以環境保護為大原則,制訂相關辦法,也納入公平正義的土地應用概念,再總結防治工業污染、管理開發的多年經驗,並援引多項最新法規,以更宏觀創新的政策開發,打造園區與眾不同的九大新創舉。

  【開發創新】

全台第一個保險業資金投資的開發產業園區就在和發。(圖/高市府經發局 提供)1.全台第一個依據「產業創新條例」核准設置的政府產業園區。

2.全台第一個於「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」修正發佈後,金管會首次核准保險業資金投資開發產業園區,且投資比例達90%。

  【實現土地正義】

3.全台第一個完成內政部土地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審查之產業園區。

4.全台第一個承諾由市府編列預算,買回20%土地只租不售,實現產業用地使用正義;剩下80%土地完成建廠使用後,才能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,防止土地炒作。

5.全台第一個以標售為原則處分土地,俾合理反映市場價格。

6.全台第一個訂定容積彈性利用機制,容積率以210%為原則,但有特殊需求者得酌予提高。

7.全台第一個議定開發契約屆滿時,未售出土地由開發商負後續處理之完全責任,以增加土地處分彈性,避免造成政府財政負擔。

和發產業園區是全台第一個以再生水做為中長期雙水源的工業園區。(圖/高市府經發局 提供)  【環保政策】

8.全台第一個在「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」公告實施前,承諾採行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抵減(加1減1.2)之產業園區。

9.全台第一個在「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」(草案)通過前,以再生水做為中長期水源之雙水源產業園區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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