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高雄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3條、第45條以及行政程序法第137條規定辦理。 二、申請資格 (一) 本計畫以影片、影像等數據類型為主,廠商須有能力及經驗開發視覺及視覺語言之生成式AI模型,提供效期內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「AI類人工智慧技術服務機構」合格登錄證書,登錄服務項目必需具備”1.人工智慧核心技術能力服務項目、2.人工智慧軟硬體整合能力服務項目、4.人工智慧行業應用能力服務項目”其中一項。 (二)政府登記合...詳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