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先全國 太陽能光電政策發威
要把高雄積極轉型為低碳綠能城市,全年日照充足的高雄,相當有利於發展太陽能,市府也積極運用政策來推動,去年接續公告發布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、綠建築自治條例、太陽光電設施推動小組設置要點、光電智慧建築標章認證辦法等四項全國首創的光電建築法令,並發布補助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,啟動光電媒合平台機制,這些光電建築政策工具到位,順勢帶動高雄市太陽光電設置量。
經濟部能源局資料統計,去年全國22縣市太陽光電同意核准案件數統計,高雄市是全國申請案件數第一高的縣市,設置量15335峰瓩(KWp),相當15座世運主場館的設置量。去年市府編列預算補助住宅社區設置太陽光電,計有88戶提出申請,補助共約720萬元;今年於4月起開辦的光電補助,每峰瓩(KWp)補助8000至13000元,每一申請案及申請人最高補助60萬元。
高雄突破全國建築法令,首創屋頂可設置4.5公尺高的太陽光電設施,並在去年底於鳳山完成第一座按裝的光電智慧社區啟用;今年1月還發布內政部通過的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,全市38區全部適用屋頂設置4.5公尺太陽光電設施可不計入容積,也是全國唯一擁有該項優惠的地方法令。為擴大推廣,市府今年4月初審議通過修正「高雄市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」,再放寬太陽光電設施屋頂可全部面積附設,另得設置於屋頂突出物、露臺、室內天井上方及外牆面,將向內政部提案爭取放寬設置。
市府接下來將與能源局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南部推動辦公室,加強推動高雄陽光社區,並成立太陽光電設施安全輔導團,幫市民檢視光電設施運作安全。預估太陽能光電設施總面積將可達8萬坪,能逐漸取代屋頂違建鐵皮屋及建築水泥屋頂所呈現的空中地景亂象,並避免新違建產生。高市將賡續建構成低碳陽光城市,並引領其他縣市跟進,帶動風潮。